2017年第三批普通专科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通知

侨升教育    2017-08-14 10:45

一、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

第三批专科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从81220:00开始,1318:00截止。

二、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高考分数资格线

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130分;

三、第二次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

(一)查询考生是否被录取。812200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二)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批专科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高考分数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kszj)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81220:001318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到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后,须于81410:00前到所在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确认。通过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

1.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每人最多可填报三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 退役士兵“3+证书”的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二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2.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预先填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该表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直接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门户网站(www.eeagd.edu.cn)“通知公告”栏上下载。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81220:00-81318: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4.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考生须仔细核对填报的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5.点击“志愿确认”并到报名点打印考生志愿表,然后签名确认。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完成志愿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

四、第二次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第二次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81320:00前,省招生办投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813-14日上午院校录取,1412:00录取结束。813-14日组织高校录取时,省招生办将以考生网上填报的第二次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三批专科院校的志愿。

(二)第二次征集志愿网上录取程序。

第二次征集志愿实行分类别投档录取的方式。具体投档录取顺序如下: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音乐类(统考)、美术类(统考)、体育类;文科类、理科类。各类别相应的投档办法和顺序如下:

1. 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的1-3三所院校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先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的1-3三所院校征集志愿档案;再在第二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的1-3三所院校征集志愿档案,以上投档完成后,再由学校进行择优录取。

2)按以上投档方式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视情况对缺档专业进行补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院校名单请关注广东省考试院官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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